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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0-12 17:39:26.0

洛阳市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:

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洛阳市人民政府目前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,单位清查的对象是洛阳市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、产业活动单位,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。

单位清查工作开展以来,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已组织普查员进行了“地毯式”入户清查,因各种原因,部分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。根据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》要求,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,及时与所在县区普查机构联系,在2023年10月15日前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,到就近的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或社区(村委会)进行填表登记。

清查登记的所有数据仅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使用,不会对外提供,不会作为征税、交费或任何行政执法的依据。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,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,可以向洛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。

举报电话:0379-69990020

市级业务咨询电话:0379-69990024

洛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10月12日 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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